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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阁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20-04-02 09:25热度:
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存在服务成本过高,监管难度过大,服务程序繁琐等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从“三农”问题解决的实际需求出发,构建更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加大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创新体制建设。
关键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机制
“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金融行业的支持,只有不断壮大农村地区的金融行业,才能够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飞速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足够的信贷支持,但同时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在体制、机制、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构建更为完善的激励机制来进一步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助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一、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作用
当前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来支持“三农”的发展,这些政策的落实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服务“三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首先,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领域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关注农村金融领域,农村金融领域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面对广大的农村市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其规模不足,资金也不够雄厚,在竞争过程中处于劣势。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发展不仅体现了我国乡村振兴的战略,同时也充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在支持本地“三农”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其次,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有助于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当前金融供给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因此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参与能够更好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供给。当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管理经验等方面的限制,产品和服务水平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其服务“三农”能力。针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系统建设,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通过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其金融供给能力,有助于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改善,吸引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到“三农”金融服务之中。再次,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有助于缓解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资金压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就是要解决农民的增产增收问题,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为多元化的信贷支持,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能够为农业现代化转型提供相应的资金帮助,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撑,有力的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同时还能够帮助地方政府夯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三农”领域多个主体更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可以说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三农”服务,不仅能够缩小城乡之间差距,同时也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激励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激励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激励政策还存在不协调问题,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户激励内容不相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首先,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激励还存在不协调问题。虽然国家非常支持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并出台了相应政策给予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一定的鼓励,但这些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很多扶持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有限,落实效果不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政策对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效果。加之国家提供的隐性担保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一旦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倒闭和破产,其债务需要国家负责清偿,不仅会对国家信用产生影响,同时也是国家资源的浪费。其次,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户激励不相容。当前部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仍然将服务重点放在中小企业方面,对于农户的需求重视不够,出台的激励政策也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和中小型农企的现实需要,很多产品对于农户和中小型农业企业的吸引力相对较低。加之相关金融产品利率较高,农民承受不起,整个交易程序比较繁琐,很多农民不愿意通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身发展。同时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缺少自身的优势,加之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服务效果不够理想。最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规模较小,起步较晚,内部建设不够完善,在激励机制建设方面还缺少科学性激励,手段和方式过于单一。特别是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由于自身激励措施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员工的需要,很难调动起员工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很多优秀人才跳槽现象频繁,非常不利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部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容易利用职务之便来侵吞机构利益,制约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三、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机制建设的具体路径
当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相应的激励措施还不够完善,因此有必要从当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实际角度出发,构建更为完善的激励措施来推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断发展。在具体激励措施构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作用,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还应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激励机制,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措施与外部激励手段有机结合。
(一)加强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
首先,应该加强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不断激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前发展。一方面,政府要明确自身的监管激励作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自身问题和缺陷,但同时政府不能过多干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否则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可能对政府产生过度依赖,严重影响自身发展和成长,也会影响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灵活性和风险控制能力。为此,应针对当前县域银行业发展的实际,在确保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独立自主经营的基础之上,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政策帮扶力度,减少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直接干预,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政策引导让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的向“三农”领域倾斜。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还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措施,进一步提升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想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因此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制,推动县域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具体法律制定过程中要根据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明确不同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经营范畴和具体制度[2]。加强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扩展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通过政策落实进一步拓展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畴,在确保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强业务创新,构建和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减少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通过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确保县域银行业能够更好的服务“三农”领域。其次,政府还要充分发挥自身政策优势,加大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和政策扶持,既要借助有效的补贴形式支持县银行业发展,同时还要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政策优惠,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农业农民需求,提供多元化服务。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还应该积极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为相应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奖励基金,激发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地方政府还要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作用进行广泛宣传,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外部环境,确保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健康有序发展。而对于偏远和贫困地区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给予更大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力度,同时还应该设立担保基金,弱化县域银行业用机构向金融领域贷款的风险。推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解决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难问题,积极搭建桥梁,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实力雄厚的银行进行合作,解决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发展创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再次,地方政府还应该转变自身职能,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诸多问题和难题,因此地方政府职能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难处,主动实现职能角色的转化,帮助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扎根。同时还应该制定严格的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健康运行和发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应该建立和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誉机制,通过相应的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的制度化和透明化程度,通过信息公开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的了解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三农”领域做出的贡献和业绩。同时还应该通过政策支持鼓励优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改革,进一步挖掘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推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正规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激励机制
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是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针对这些服务对象进行信贷可能面临较高的风险,因此有必要针对当前农户和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具体而言,其一,应该构建更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当前我国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保险体系的缺失对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国家在2012年出台了《农业保险条例》,但这一文件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还应该更为详细。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农业保险如果仅仅依靠政府保障,一旦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而政府无法确保每一户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助,因此有必要建立更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由专业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业务。其二,政府应该通过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和补贴,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在广大农村的普及,进一步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同时在具体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还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当前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特点,而保险公司出台的相关保险产品手续繁杂而且保费相对较高,迫使部分农民不愿参与农业保险,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制定更为科学的保险机制,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从而为农民创造符合其需求的保险项目[3]。特别是商业保险企业应该根据农业生产特点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同时国家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立法工作,给予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创造更为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商业保险公司也应该从服务“三农”角度出发,对于现有的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分担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从农村地区的特点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优势出发,主动参与到农业金融服务之中,通过与商业保险企业的有效合作,针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需要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通过保险与金融机构的有效配合,为农民提供层次合理、搭配科学的金融产品和商业保险产品。
(三)构建和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激励机制
推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领域在给予外部激励的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由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其规模相对有限,因此必须对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完善,提升对内部治理机构的控制和监督。首先,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规避机构内部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风险,通过相关风险机制制定进一步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质量。同时还应该成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对整个信贷流程进行有效监管,并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行透明度,通过对内部机构的完善和重构,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运行效率。其次,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4]。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机制有利于激发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奖惩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避免员工单纯为了工作业绩而损害金融机构的风险。通过提升相应的福利待遇和薪酬标准更好的吸引外部人才,通过人才体制和队伍建设,更好的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再次,针对广大员工进行系统培训,特别是要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要选拔本地的农村人才,并将其纳入到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中,不断充实农村金融机构人才队伍。最后,完善相应的考评机制,加强对于内部员工的业务和业绩考核,淘汰不称职或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的人员,进一步优化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力资源结构。总之,要想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完善相应的金融保障措施,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措施是助力“三农”的有效途径。为此,地方政府要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作用角度出发,加大对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贷款力度,并结合农民的消费习惯对现代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创新,满足农业农民对于金融多层次的需求。此外,还应该创新抵押办法,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求,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为广大农民是发家致富提供充足的金融保障。
参考文献
[1]王雄,李倩.银行业竞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张与金融包容性发展[J].江苏农业科学,2018,46(11):197-302.
[2]赵首鹏.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问题探索——以邮储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为例[J].银行家,2018(05):117-119.
[3]王国刚.从金融功能看融资、普惠和服务“三农”[J].中国农村经济,2018(3):36-38.
[4]李扬俊,丁斌,曾铁薇.对完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激励机制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经济,2018,492(18):167-168.
作者:吴欣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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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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