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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列报

来源:职称阁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18-07-25 10:27热度:

  这篇论文主要介绍的是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列报的相关内容,本文作者就是通过对会计准则以及交易囊括等内容做出详细的阐述与介绍,特推荐这篇优秀的论文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列报

  关键词: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列报

  我国关联方以及关联方的所有交易都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的规范与要求进行的。在《关于公司治理披露方面良好做法的指导意见》规范发布中,联合国贸易以及发展会议都将其作为指导意见,他们普遍认为,任何存在控制行为的关联方的交易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统一披露。关联方的内在交易自身是存在风险的,因此,具有自然特征的商业活动关联方的关系可以通过对会计主体的影响发生。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系时,可通过重大影响将其改变。关联方交易与会计主体之间存在优惠条件,因此对其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准则定义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第147条明确规定关联方的关系,在经营决策以及企业财务中,关联的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是共同控制关联的另一方或者是关联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关联两方以及关联多方同时受到关联一方的控制。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关联方的规定中包含较多难以解释的引用,在实际运用中较为复杂且内在不统一。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第36条准则第3点对关联方的定义进行详细更新,主要内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联方通常是个人或是企业,在《企业会计制度》第4条中将关联方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对报告的主体进行控制,二是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以及关键人员或是较为亲密的家庭人员,并且满足规定条件的主体以及相关关联企业。

  二、交易囊括

  (一)共同经营形式

  关联方定义中包含的是合营企业而非共同经营,在36号准则当中也不包含共同经营,因此共同经营就不包括在囊括内,但在36号准则当中也并未将共同经营排除在关联方外,但是排除了共同经营符合会计主体的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定中,也符合相关规则,41号准则第14条对共同经营主要经营地和注册地进行确定,具备企业安排关系的特殊性质,对共同经营的主要财务信息不需要进行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中第15条明确规定,其中共同经营的资产以及负债都应当归属于参与方,参与方要确认报表中的金额,共同经营的交易应当视为参与方的自身交易,参与方之间则不需要与共同经营的企业交易披露,视为关联方交易。

  (二)主要管理人员

  对于关联人员的认定过程中,个人投资者应当作为关联方,同时类比机构投资者,个人通常类比企业成员作为关联方,报告的主体职工离职后的福利通常视为报告的关联方,关联方认定的管理人员规定的囊括一直存在争议。《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中对提供关键管理人员的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关依据,接受关键人员服务的企业应当认定其为关联方,而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应当仅因另一企业提供服务就盲目认定其为关联方,根据我国目前的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作为管理资产,其计划应当将相关管理人员认定为关联方。

  (三)内部交易形式

  集团内部交易一旦被抵消,就不再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因此36号准则第2条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企业会计制度》则对其进行修改,33号准则第21条中规定投资性主体类母公司对仅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算方式将其变动视为当期的利益损失,不能够合并,而相关企业中内部的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予抵消。因此投资主体以及非合并子公司都要严格按照36号准则进行披露。36号准则第9条中都要求将母公司的名字进行披露。

  三、披露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就是指披露能够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对关联方交易进行评估,以及对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影响进行评估。不论子公司以及母公司中间是否存在交易,都要按照相关原则规定进行披露。构成关联方的主要因素:一是能够日常往来,二是经济存在依存关系,三是共同控制并且经营,在关联方的确定过程中不能够因为仅存在企业共享就断定其关联方。

  (二)基本要求

  36号准则中没有对交易报告的关联方与财务报告是否必须存在进行说明,对当期关联方的所有交易以及时间是否进行披露明确规定,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在当期可以选择开始或是结束,而目前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是否要在关联方开始或是结束时进行披露。36号准则第10条中明确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当期发生关联双方的交易情况,在第11条中利用反复的形式来明确规定要对关联双方进行披露的目的是能够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对关联双方交易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更加深刻的理解。

  参考文献

  [1]马旋灵.关联方披露的会计准则列报探析[J].国际商务财会,2017,(02):24-27.

  [2]申山宏.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比较——关联方披露的比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9,(02):50-52.

  作者:王俊萍

文章名称: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列报

文章地址:http://www.zhichengg.com/jjlw/9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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