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职称阁,为评职者提供职称晋升解决方案!

热门文章

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与企业|| 新租赁准则调整及会计处||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原因与|| 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

怎样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来源:职称阁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18-12-19 10:30热度:

  这篇论文主要介绍的是怎样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内容,本文作者就是通过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内容做出详细的阐述与介绍,特推荐这篇优秀的文章供相关人士参考。

怎样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1绪论

  工业化和现代化使得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的损伤。我国目前对于生态环境损害的监管一直是采用的减缓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作为补救措施,生态环境损害带来的损失有经济损失,生态损失,美学损失以及文化损失等一系列的损失,其中经济损失是可以通过损害赔偿金进行修复,但是其他的损失则是不能够修复的。这种监管制度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本文基于目前的生态损害问题进行改善,探索生态损害制度建设,从而加强生态环境的改善。本文在了解国外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及国内省市的一些成功的制度改革后,针对贺州昭平县的实际状况,对于生态环境赔偿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这样有利于完善昭平县的侵权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使得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能够有法可依。也符合我国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国家的要求。

  2生态环境损害概述

  2.1生态损害的概念

  生态损害其实并不是在工业化社会才开始出现,其在我国很早就开始出现,例如明朝的五台山毁林事件,但是再工业化社会之间出现的频率很低,工业化社会中人类的各项活动对于生态的破坏性更大,日积月累,形成生态损害。所以说,生态损害在目前还是一种新型的损害方式。对于这种损害方式的定义目前也是学术界的争论点所在。德国科学家施泰因认为生态损害就是对整体生态系统或者组成生态系统的如水、树、阳光以及草等进行显著性的损害。联合国国际法委员认为生态损害就是对生态系统中人们的各种活动对于生态系统进行损害,使其经济生态以及文化等价值降低。综合以上的观点,本文认为生态损害就是人类的各种活动对组成生态系统的要素以及生态系统进行损害,使其整体的价值降低的一种损害方式。

  2.2生态损害的特征

  生态损害的特征主要有三点:①生态损害具有长期性。生态损害不是一朝一夕发生的,而是人类的活动不断的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在到达生态系统反应的零界点时,生态系统的突然变化,从而造成整体生态系统的价值降低,对人类生活产生影响。②生态损害具有复杂性。生态损害与一般的民事损害不同,不能够直接的发现作用者,生态损害是由于人类的一系列活动,在自然过程中形成代谢,转化和相互作用,从而产生的生态损害,不能够轻易的分辨生态损害的直接致害者。③生态损害对公共和个体都有损害性。生态损害是在到达某个零界点的突然性事件,那么损害就有针对某个损害人的直接影响,造成某个损害人的价值的损害。而且生态损害对于那个地区的人类活动也是有直接的影响的。

  2.3生态损害的后果

  生态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二点:①阻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生态资源是人类生活生存的重要基础,也是经济资源获取的重要基础。在生态资源受到破坏时,人类的生存生活以及经济资源获取的基础受到损害,并且人们要对生态损害进行修复,也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以及人力,设备等资源。所以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②影响生活以及身体的安全。生态资源是人类生活生存的重要基础,如果生态资源受到损害,那么基础就会受到损害。例如,水作为生态资源中的重要一种,水也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水资源受到损害会使得人们的日常生活用水出现问题,水中的有害物质会直接作用到人体中。而且水资源被破坏也会使得生活用水减少,使得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下降。

  3国内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的经验

  3.1美国生态环境赔偿制度

  美国工业化开始的比较早,在工业化早期也走的是“先污染,再治理”的道路,所以美国工业化的发展中受到了很大的生态损害的影响,其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发展也比较早。美国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法律经历了由普通法律向制定法律转变的过程,法律比较全面,包括生态环境赔偿法,惩罚机制以及对应的评估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美国的普通法律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是指那些具有商业资源,对于那些没有商业价值的生态没有进行保护。这种法律不能够满足生态赔偿的要求,所以之后美国推出了五部联邦法律针对生态赔偿的责任主体,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的范围进行规定。美国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美国评估制度以及相关的评估法则,针对生态损害进行评估。美国针对生态损害的赔偿主要是采用的诉讼,超级基金以及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3.2加拿大生态环境赔偿制度

  加拿大是世界范围内较早的一批以立法形式确定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国家,这与加拿大丰富的自然资源息息相关。加拿大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建立较为分散,主要是分布于每一个行业的立法中,在处理方面主要是采用的国内法律与国际机制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在加拿大的法律中,很多法律都包括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规定,例如《加拿大船舶法》、《加拿大渔业法》与《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在加拿大各项法律的制定中,大多都是以相关的国际标准作为基线,与国家的实际状况相结合的。例如在《加拿大航运法》的制定中就依据了国际油污民事赔偿与赔偿基金制度的法律进行制定的。

  3.3贵州生态环境赔偿制度

  贵州是我国较早开始进行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国家,主要是贵州一直以来注重采矿业的发展,其生态损害问题较为严重,所以在生态损害的现实情况下,对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贵州省是我国第一个建立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国家,主要是采用的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于典型的案例进行研究,然后对于省市的生态损害问题以及实际的生态问题进行实际的调研,针对省市的现状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贵州省的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确定损害的赔偿范围,责任主体,赔偿主体以及赔偿机制。还建立了相关的赔偿诉讼机制。针对生态环境建立了赔偿资金管理的单位。在赔偿主体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

  3.4云南生态环境赔偿制度

  云南省作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试点城市之一,在2015年也正式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全省依据前两个省市的经验对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大框架的建设以及完善。然后对全省重要的生态损害进行实践,首先对全省的针对性生态性损害赔偿案例进行鉴定评估,完成对于生态损害价值的评估计算,然后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主体,督促赔偿义务人对于损害进行赔偿,这样就摆脱了生态损害以往的那种企业污染,民众受害以及政府承担责任的问题。云南省政府在这次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发现自身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一些弊端,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再一次提出进行讨论,完善自身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3.5国内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的经验

  ①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一定要纳入到法律的建设体系中。生态环境赔偿需要有法可依,也需要从法律层面震慑企业和民众,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促使损害主体承担损害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在上述的美国,加拿大以及贵州和云南省市都建立了自身的生态环境赔偿法制,明确相关损害主体以及赔偿范围。②生态环境损害需要建立起公益诉讼制度。生态环境损害不仅存在个体损害,还存在公共损害,其代表的公共的利益,所以针对生态环境损害应该建立起相应的公益诉讼机制,给予政府诉讼资格,保证生态环境的合法利益。③生态环境损害应该进行全额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包括对于个人和全体社会的损害,损害的范围很广,破坏性大,要保证生态环境和个人都受到足额的赔偿,就需要进行全额赔偿。

  4昭平县生态环境损害制度建设的现状

  4.1昭平县现有的生态损害赔偿立法

  昭平县目前的生态损害赔偿立法的建设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昭平县的环境立法主要是依照贺州市的相关法律进行实时建设的,一些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依照昭平县的实际状况进行建设了。但是,在环境立法方面,主要是《环境保护法》,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损害自然资源的相关赔偿。在立法方面对于生态损害的概述相对较少,也没有确定生态损害的赔偿主体,责任主体以及相应的赔偿范围等。

  4.2昭平县现有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昭平县现有的生态损害的赔偿制度主要是与相关的自然村以及小组签订相应的管护合同,促使小组在这个区域内保护相应的生态损害的赔偿制度。但是对于损害制度主要对于经济效益方面的赔偿,但是目前的赔偿标准相对较低。而且整个民众在生态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民众的保护意识较弱,在生态损害中发挥的作用较大,使得昭平县的生态损害赔偿的主体以及范围难以确认。

  5完善昭平县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对策

  5.1注重顶层设计、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撑

  生态环境的损害,本身直接相关的是整体的公共利益,虽然其对于个人也有损害,但是更严重的是整体的公众利益,所以政府在生态环境损害制度中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在昭平县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建设中,应该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这件事负责,对于整个生态损害制度的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建设。将生态损害制度建设中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细化,由环保部门负责昭平县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协商工作,由司法部门负责生态环境赔偿的赔偿诉讼工作等。这样可以有效的保障昭平县的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打通道路。在确立了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职能后,建设了相应的生态环境赔偿机制后,应该进行试点工作与改革,确保各项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发现制度方面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5.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从国内外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建设中看出,生态环境赔偿法律机制的建设十分重要,其确定赔偿主体,赔偿范围以及赔偿的标准,使得生态环境赔偿有法可依。所以昭平县在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注重相关的法律的建设,对于赔偿的法律以及相关责任人的义务与权利都应该进行有效的界定。在法律方面的建设,昭平县可以联合周围的县以及贺州市的支持,共同商讨和协定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建设,提高建设的效率以及有效性。还要把生态环境赔偿制度列入到昭平县的环境保护法中,使得环保人员以及执法人员重视生态环境赔偿制度。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推进评估队伍以及鉴定队伍的建设。在昭平县中,整体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政府可以聘请相应的外来人员,组成鉴定队伍以及团队,对县内的生态环境进行评定。

  5.3完善案件启动条件和分级制度

  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其对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生态环境损害的管理范围,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分级,使得生态环境机制可以受到量化,从而能够有效分清在生态环境损害的处理过程中的轻重。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启动条件进行规范,包括启动标准,启动来源以及启动的程序等,并且对于每一个条款进行清晰明确的说明,这样可以有效的帮助在案件的启动过程中的有效开展和实施。

  5.4加大宣传力度,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目前昭平县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还比较薄弱,过度放牧,毁林开荒以及乱砍乱伐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基于这种现象,昭平县应该注重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思的宣传,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的自主性。①在政府范围内树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注重对于政府机构的人员的生态意识宣传,只有顶层真正注重了,才能够自主的推动整体的意识的宣传。②在全县范围组织对于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演讲,注重对于生态损害的后果的宣传以及生态保护的做法的宣传,让民众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在全县范围张贴相应的海报以及书籍,巩固加深村民的印象。③惩罚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众,对于一些对于生态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破坏的民众进行罚款,以告诫民众破坏生态的后果。

  6结束语

  我国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说明,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再加上我国目前生态损害的现象比较严重,由生态损害引起的相关的自然危害较多,所以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是一件十分紧迫的事情。本文在了解国内外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生态环境损害的理论,分析昭平县目前生态环境损害的现状,提出昭平县的生态环境赔偿制度应该注重顶层设计、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撑,加强宣传,注重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确立案件的启动条件。

  参考文献

  [1]刘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制度框架[J].中国环境管理,2017,9(1):98~103.

  [2]邓林,李冰,王向华.国内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经验及启示[J].环境与发展,2017,29(10):22~23.

  [3]刘德营,覃毅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机制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8(3).

  作者:龚九魁 单位:昭平县土地交易所

文章名称:怎样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文章地址:http://www.zhichengg.com/jjlw/11284.html

上一篇:怎样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下一篇:人力资源管理的课程设计


怎样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相关论文:

2022-09-20一带一路倡议怎样发展政治经济学
2022-07-01问询函监管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
2022-06-29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和对策
2022-06-24钢铁制造企业存货管理问题
2022-06-21智能家居行业公司财务战略
2022-06-17消费税作为地方税利弊分析及改革建议
2022-06-13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人才培养
2022-06-10垃圾焚烧PPP项目下税务风险
2022-06-02火灾下服装批发市场人员安全疏散
2022-05-27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中问题
职称阁|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 职称范文| 评职期刊| 网站地图

说出学术需求 解决您的问题

SCISSCIEISCOPUS

我们的服务内容

翻译润色、预审评估、发表支持、期刊推荐、国内出书、国外出书、专利申请